中國電力新聞網訊 記者 陳麗莎 報道 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以改革推動降低涉企收費,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厘清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在浙江,該目標將于7月全面實現。
近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平均降低浙江省一般工商業用電目錄電價每千瓦時5.29分,一般工商業及其他輸配電價進行調整,全面貫徹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要求,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網企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精神。
這是浙江今年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調整后,浙江累計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每千瓦時7.48分,全面實現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10%”的目標。
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持續降低,對經濟發展起著正向刺激作用。如2018年,浙江第三產業用電調查中,批發和零售業用電量居第二位,達146.99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68%,分析表明批發和零售業電量主要受工商業電價下降刺激。包括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在內,2018年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累計為浙江企業減少各類電費支出135億元。